也許是當下那個遭遇太糟(或是被痞子們各種搭訕覺得太想翻白眼),
反正我就真的很難去真心喜歡在那個當下你們發生的林林總總,
總覺得比較像一場鬧劇,不想涉入其中(反正說穿了我就是討厭不需要理由)。
 
走了這一趟,終於又久違地感受到自己對於人際的各種不耐煩。
就是沒去過夜店就是不給約酒就是不想給電話就是不想喝醉就是不想跟你們談笑風生,
所以又怎樣?
 
想想你們在那邊用什麼樣的嘴臉對我講什麼樣的話,
好像真的很懂很會都是我跩我囂張我不懂事我在那邊出一張嘴,
why are you guys so fucking?
 
說到最後也懶得解釋那麼多,
就算我拿了錢收了道歉接受你們的低頭但抱歉就是討厭你們,
想到就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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